19.最低生活保障

>i对象/享受条件: 户籍地在新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等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 >i享受标准: 每人每月717元(按月发放)。 >i政策时限: 长期。 >i申请渠道: 向街道或社区申请。 >i咨询方式: 023-67300716(区级) [*返回目录*](doc:bXob5D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