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i对象/享受条件: 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 >i享受标准: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5%。 >i政策时限: 2020年1月起执行,实施期限到2023年4月30日。 >i申请渠道: 免申即享。 >i咨询方式: 023-67463757 [*返回目录*](doc:bXob5D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