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高技能人才安居保障补助

>i对象/享受条件: 企业新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并在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新购住房的的高技能人才。 >i享受标准: 按第一类人才中世界级获奖者每人50万元、国家级获奖者每人30万元;第二类人才每人20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分3年按奖励总额的30%、30%、40%比例发放,享受期间高技能人才到新区直管区外就业,该高技能人才不再享受后续奖励,同一人才只能享受一次安家补助。 >i政策时限: 长期。 >i申请渠道: 向新区社保中心申请。 >i咨询方式: 023-63395081 [*返回目录*](doc:bXob5D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