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残疾人鉴定资助

>i对象/享受条件: 申办残疾人证并通过鉴定的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贫困残疾人。 >i享受标准: 鉴定费一次性全额资助。 >i政策时限: 长期。 >i申请渠道: 向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i咨询方式: 023-68885055 [*返回目录*](doc:bXob5D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