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助残日慰问

>i对象/享受条件: 对全区持证残疾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军人给予慰问。 >i享受标准: 一二级残疾人、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给予500元/人慰问,三四级残疾人给予200元/人慰问。 >i政策时限: 长期。 >i申请渠道: 免申即享。 >i咨询方式: 023-68885055 [*返回目录*](doc:bXob5D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