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i对象/享受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参保36个月及以上、发证时间一年以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参保职工。 >i享受标准: 一般和紧缺职业(工种)及目录外工种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目录中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分别补贴1200元、1800元和25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i政策时限: 长期 >i申请渠道: (1)线上:可通过“重庆人社”APP、重庆“智能就业”微信小程序办理; (2)线下:向新区社保中心申请。 >i咨询方式: 023-67308397 [*返回目录*](doc:bXob5D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