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职业介绍补贴

>i对象/享受条件: (1)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市城乡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给予补贴; (2)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市脱贫人口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实现全日制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除外),且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给予补贴; >i享受标准: 200元或500元 。 >i政策时限: 长期。 >i申请渠道: (1)线上: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 ``` http://ggfw.rlsbj.cq.gov.cn/cqjy/n/ultimate/cqweb/ui/business/website/cms/submitDetail.html?id=b916c5c020177197f4877b47206846dc ``` (2)线下:向新区社保中心申请办理。 >i咨询方式: 023-63395172 [*返回目录*](doc:bXob5DSm)